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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依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率,直接关系到供水工程的长效运营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为贯彻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文件要求,结合当涂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当涂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奖补办法。
二、起草过程
本办法于2020年11月18日向各乡镇、财政局等单位积极征求相关意见并加以修改,于2020年11月26日报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实现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用水户全面缴费。
第二部分工作重点。一是广泛深入宣传。各水厂要加强水费收缴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饮水安全,增强用水户缴费意识,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时缴纳水费。二是规范水费收缴。统筹考虑供水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供水价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恶意拖欠水费、拒不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三是是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对运行管理不规范、水价政策执行不到位、水费收缴率低、考核不合格的供水单位,不予奖补。每年对乡镇末端管网改造及水费收缴情况进行考核,并实行以奖代补。四是强化水费收缴的监管工作。采取暗访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农村水厂水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公示供水服务电话,方便群众缴纳水费和监督。
四、创新举措
设置维修奖补资金可以有效的应对农村饮水工程的突发性事件处理,对规范农村水厂的运营,促进农村末端管网的改造起到激励作用。
五、保障措施
1、每年县财政安排维修奖补资金150万元,用于补助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
2、每年对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水价执行、水费收缴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各乡镇的末端管网的改造进行考核,实行以奖代补。
六、政策咨询
当涂县水利局规划建设股(农村饮水办公室):0555-67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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