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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公圩水厂和鑫龙水厂取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非法垂钓、捕鱼等情况,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一是根据属地情况,安排大公圩和沿江分局堤防管理人员到两个水厂取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现场查看,对在水源保护区内正在非法钓鱼的人员进行劝离,驱赶动物,并组织人力对水源保护区附近的白色垃圾进行打捞清理。
二是督促大公圩水厂和鑫龙水厂进一步加强水源保护区防护措施日常巡查,维护防护设施完整,设置完善提醒警示标志,及时制止危害取水安全的行为,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的饮用水。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和协调,将与卫生、农业、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对在水厂取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实施非法垂钓、捕鱼和白色垃圾等污染水源行为的打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维护法律权威。